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范
Architectural and Technical Code for Biosafety Laboratories
注:1 三級和四級動物生物安全實驗室的解剖間應比主實驗室低10 Pa。
2本表中的噪聲不包括生物安全柜、動物隔離設備等的噪聲,當包括生物安全柜、動物隔離設備的噪聲時,最大不應超過68 dB(A)。
3動物生物安全實驗室內的參數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實驗動物設施建筑技術規范》GB50447的有關規定。
3. 3. 3 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其他房間的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表3.3.3的規定。
4 建筑、裝修和結構
4. 1 建筑要求
4. 1. 1 生物安全實驗室的位置要求應符合表4.1.1的規定。
表4.1.1生物安全實驗室的位置要求
實驗室級別 平面位置 選址和建筑間距
一級 可共用建筑物,實驗室有可控制進出的門 無要求
二級 可共用建筑物,與建筑物其他部分可相通,但應設可自動關閉的帶鎖的門 無要求
三級 與其他實驗室可共用建筑物,但應自成一區,宜設在其一端或一側 滿足排風間距要求
四級 獨立建筑物,或與其他級別的生物安全實驗室共用建筑物,但應在建筑物中獨立的隔離區域內 宜遠離市區。主實驗室所在建筑物離相鄰建筑物或構筑物的距離不應小于相鄰建筑物或構筑物高度的1.5倍
4. 1. 2 生物安全實驗室應在入口處設置更衣室或更衣柜。
4. 1. 3 BSL-3中a類實驗室防護區應包括主實驗室、緩沖間等,緩沖間可兼作防護服更換間;輔助工作區應包括清潔衣物更換間、監控室、洗消間、淋浴間等;BSL-3中b1類實驗室防護區應包括主實驗室、緩沖間、防護服更換間等。輔助工作區應包括清潔衣物更換間、監控室、洗消間、淋浴間等。主實驗室不宜直接與其他公共區域相鄰。
4. 1. 4 ABSL-3實驗室防護區應包括主實驗室、緩沖間、防護服更換間等,輔助工作區應包括清潔衣物更換間、監控室、洗消間等。
4. 1. 5 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防護區應包括主實驗室、緩沖間、外防護服更換間等,輔助工作區應包括監控室、清潔衣物更換間等;設有生命支持系統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防護區應包括主實驗室、化學淋浴間、外防護服更換間等,化學淋浴間可兼作緩沖間。
4. 1. 6 ABSL-3中的b2類實驗室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宜獨立于其他建筑。
4. 1. 7 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室內凈高不宜低于2.6m。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設備層凈高不宜低于2.2m。
4. 1. 8 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人流路線的設置,應符合空氣潔凈技術關于污染控制和物理隔離的原則。
4. 1. 9 ABSL-4的動物尸體處理設備間和防護區污水處理設備間應設緩沖間。
4. 1. 10 設置生命支持系統的生物安全實驗室,應緊鄰主實驗室設化學淋浴間。
4. 1. 11 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防護區應設置安全通道和緊急出口,并有明顯的標志。
4. 1. 12 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防護區的圍護結構宜遠離建筑外墻;主實驗室宜設置在防護區的中部。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外墻不宜作為主實驗室的圍護結構。
4. 1. 13 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相鄰區域和相鄰房間之間應根據需要設置傳遞窗,傳遞窗兩門應互鎖,并應設有消毒滅菌裝置,其結構承壓力及嚴密性應符合所在區域的要求;當傳遞不能滅活的樣本出防護區時,應采用具有熏蒸消毒功能的傳遞窗或藥液傳遞箱。
4. 1. 14 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應在實驗室或實驗室所在建筑內配備高壓滅菌器或其他消毒滅菌設備;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應在防護區內設置生物安全型雙扉高壓滅菌器,主體一側應有維護空間;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主實驗室應設置生物安全型雙扉高壓滅菌器,主體所在房間應為負壓。
4. 1. 15 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生物安全柜和負壓解剖臺應布置于排風口附近,并應遠離房間門。
4. 1. 16 ABSL-3、ABSL-4產生大動物尸體或數量較多的小動物尸體時,宜設置動物尸體處理設備。動物尸體處理設備的投放口宜設置在產生動物尸體的區域。動物尸體處理設備的投放口宜高出地面或設置防護欄桿。
4. 2 裝修要求
4. 2. 1 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應采用無縫的防滑耐腐蝕地面,踢腳宜與墻面齊平或略縮進不大于2 mm~3mm。地面與墻面的相交位置及其他圍護結構的相交位置,宜做半徑不小于30mm的圓弧處理。
4. 2. 2 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墻面、頂棚的材料應易于清潔消毒、耐腐蝕、不起塵、不開裂、光滑防水,表面涂層宜具有抗靜電性能。
4. 2. 3 一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可設帶紗窗的外窗;沒有機械通風系統時, ABSL-2中的a類、b1類和BSL-2生物安全實驗室可設外窗進行自然通風,且外窗應設置防蟲紗窗;ABSL-2中b2類、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防護區不應設外窗,但可在內墻上設密閉觀察窗,觀察窗應采用安全的材料制作。
4. 2. 4 生物安全實驗室應有防止節肢動物和嚙齒動物進入和外逃的措施。
4. 2. 5 二級、三級、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主入口的門和動物飼養間的門、放置生物安全柜實驗間的門應能自動關閉,實驗室門應設置觀察窗,并應設置門鎖。當實驗室有壓力要求時,實驗室的門宜開向相對壓力要求高的房間側。緩沖間的門應能單向鎖定。ABSL-3中b2類主實驗室及其緩沖間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主實驗室及其緩沖間應采用氣密門。
4. 2. 6 生物安全實驗室的設計應充分考慮生物安全柜、動物隔離設備、高壓滅菌器、動物尸體處理設備、污水處理設備等設備的尺寸和要求,必要時應留有足夠的搬運孔洞,以及設置局部隔離、防震、排熱、排濕設施。
4. 2. 7 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防護區內的頂棚上不得設置檢修口。
4. 2. 8 二級、三級、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入口,應明確標示出生物防護級別、操作的致病性生物因子、實驗室負責人姓名、緊急聯絡方式等,并應標示出國際通用生物危險符號(圖4.2.8)。生物危險符號應按如下式樣繪制,顏色應為黑色,背景為黃色。
圖4.2.8 國際通用生物危險符號
4. 3 結構要求
4. 3. 1 生物安全實驗室的結構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GB 50068的有關規定。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結構安全等級不宜低于一級,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結構安全等級不應低于一級。
4. 3. 2 生物安全實驗室的抗震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的有關規定。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抗震設防類別宜按特殊設防類,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抗震設防類別應按特殊設防類。
4. 3. 3 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地基基礎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的有關規定。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地基基礎宜按甲級設計,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地基基礎應按甲級設計。
4. 3. 4 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主體結構宜采用混凝土結構或砌體結構體系。
4. 3. 5 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吊頂作為技術維修夾層時,其吊頂的活荷載不應小于0.75KN/m2,對于吊頂內特別重要的設備宜作單獨的維修通道。